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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鎮內各中小學校及周邊安全管理,維護校園正常教學秩序,為全鎮師生創造良好的工作、學習環境,經研究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校園及周邊安全聯合整治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關于切實做好校園及周邊安全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強化校園安全紅線意識和憂患意識,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隱患,為學校營造安全、穩定、祥和的育人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學校及周邊交通秩序、衛生狀況明顯改觀,不良文化環境得到徹底整治。
(二)建立健全校園治安防控體系,校內自防能力顯著提高。
(三)加強排查整改,校園各種安全隱患得到徹底清除。
(四)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長效管理機制初步建立,并不斷完善。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本次聯合整治行動快捷高效開展,特成立XX鎮校園及周邊安全聯合整治行動領導組如下: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食安辦,由XX同志負責本次聯合整治行動的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
四、整治重點與任務分解
(一)開展交通環境綜合治理
加強校園門口車輛亂停亂放治理;規范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引導家長至規定地點等候學生,維護好學生上學、放學時段交通秩序,堅決打擊“三無”(無牌、無證、無照)車輛運載學生現象,規范和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標識,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責任單位:交警五中隊
(二)開展治安環境綜合治理
重點整治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各類違法活動,強化校園周邊治安巡邏,嚴厲打擊搶劫搶奪學生財物、危害學生人身安全以及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徹底鏟除校園及周邊存在的“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
加強校園法制建設,落實“法制副校長”定期為學校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加強落實中小學校“護學崗”工作。
責任單位:派出所
(三)開展食品衛生綜合治理
重點整治校園周邊食品商店和食品加工經營攤點,加強對其衛生狀況和食品質量的監督管理,依法整治和清理學校周邊游商攤販、占道經營、亂擺攤點等現象,加大對學校內部超市、食堂食品衛生檢查和督改力度,確保師生食品衛生安全。
責任單位;市場監督管理所、食安辦、執法分局
(四)開展環境綜合治理
重點整治學校周邊私搭亂建、侵占校園、噪音污染等問題。依法拆除占用學校圍墻或者周邊區域影響學校安全的各類違章建筑物;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監管,避免校園受到施工噪音、工業噪音、商業噪音、生活噪音的污染。
責任單位:執法分局
(五)開展高危人群排查管理
對校園周邊涉毒涉賭人員、具有暴力傾向的精神病人、揚言報復社會的人員、刑滿釋放人員、有違法劣跡的閑散人員,開展排查管理。對影響穩定的苗頭及突發事件,要及時疏導、及時處理,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責任單位:綜治辦、派出所
(六)開展安全生產綜合治理
開展消防和校舍安全檢查,重點對學校消防設施配備情況、食堂鍋爐等特種設備、校舍房屋質量等進行安全排查,加強師生消防知識教育,防止危及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安全事故發生。
責任單位:安監所
(七)開展愛國衛生綜合治理
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學校衛生保健工作,積極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防止呼吸道、消化道等傳染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做好學生常見病的防治工作。
責任單位:中心衛生院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盡職履責
要充分認識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切實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把整治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堅決有力。各職能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履行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責任,主動參與,加強指導、檢查和督促,強化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措施。
(二)強化措施,夯實基礎
要深入細致地開展拉網式排查,逐項抓好工作落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要立即整改到位,對一時無法整改到位的要定出時間表,限期整改,不放過每一個安全隱患和問題,確保把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每一處隱患摸深摸透,把每一項措施做細做實。
一、指導思想
新春佳節是廣大市民普天同慶的重要日子,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加強春節期間各項整治工作任務,確保全市人民過一個和諧、歡樂、喜慶、穩定的節日。
二、整治內容和具體分工
(一)市城市管理局、規劃局、工商局、公資辦、國司、臺城鎮政府負責按照劃行歸市、分攤經營、清潔衛生的要求,加強對市區內各集貿市場的管理,對市區農貿市場的占道經營進行整治,同時清拆有礙市容市貌的帳篷、色布等亂搭建物。
(二)市工商局、市政監察大隊、衛生監督所負責對市區占道經營的門店和無牌攤檔進行查處,尤其對拒不整改和屢整無效的門店,堅決取締其經營資格。
(三)由臺城交警中隊牽頭,聯合市交通局、市政監察大隊,加強對載客摩托車不按規定停放候客及泥頭車、人力和機動三輪車在市區運行和停放等現象的整治。
(四)市環保局、臺城公安分局、市工商局負責對市區噪音擾民的門店進行查處。
(五)市公路局、地方公路管理站負責治理市區10個出入口公路路段的雜草、污水和垃圾,并落實長效保潔制度。
(六)市規劃局、臺城鎮城管辦、市政監察大隊負責整治市區內大街小巷亂搭亂建亂堆放現象。
(七)市政監察大隊、臺城公安分局負責查處市區亂寫亂畫亂張貼行為。
(八)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市區各學校配合市環衛處全面清理市區亂張貼的廣告。
(九)市建設局、國土資源局、對待建的空地進行聯合整治,責令有關單位全面清理待建空地的建筑余泥、垃圾和雜草,以建筑圍墻或種植樹木草皮等形式加以改造。
(十)市政監察大隊牽頭、聯合市公安局、農業局、臺城鎮繼續開展對市區無證犬類捕殺行動。
(十一)市廣播電視臺等新聞媒體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及時報道有關整治行動情況,曝光違法違規行為。
三、開展聯合執法整治行動
由市城管局抽調5人、臺城公安分局2人、市規劃局2人、市工商局2人、市衛生局2人、市交通局2人、市環保局2人、市農業局1人、臺城鎮政府2人、臺城交警中隊2人,共22人組成聯合執法隊,開展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治大行動,重點整治市區占道經營、亂擺亂賣等“六亂”現象,同時,配合各部門開展整治行動。
四、時間安排
(一)各部門開展整治任務的時間從**年1月16日起至25日結束。
(二)聯合執法隊行動時間:**年1月16日早上8時在市政監察大隊集中開展聯合整治行動,至1月25日結束。
成立*市取締城區內露天燒烤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環保局、行政執法局(籌建組)、建管局、工商局、公安局、廣電臺、各街道辦事處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行政執法局(籌建組),辦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書記劉國力兼任。
二、職責分工
針對露天燒烤行為,環保局、建管局、工商局、公安局、行政執法局(籌建組)要聯合執法,確保實效。
環保局要依據《*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治理露天燒烤污染環境、夜間燒烤產生噪音污染嚴重擾民問題。
工商局要依據國務院公布的《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市個體工商戶條例》的相關規定,對無證經營或超項經營業戶進行查處。
行政執法局(籌建組)要以整治市容市貌為切入點,對占道經營等露天燒烤業戶進行查處。
廣播電視臺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的主渠道作用,向全社會宣傳環保知識,努力提高全民環保意識與自我健康保護意識。
建管局要圍繞市容衛生整治與管理,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公安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對暴力抗法、阻止行政執法的行為嚴厲打擊和查處。
各街道辦事處要對本轄區內露天燒烤業戶數量、居住及經營情況進行調查摸底,并要切實做好群眾工作。
三、工作時段安排
取締城區內露天燒烤工作分為宣傳發動、集中整治、長效管理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6月17日-6月30日)
有關執法部門要制作并向業戶下發《致露天燒烤經營業戶的一封信》,要利用宣傳車上街反復宣傳相關政策,走進店鋪與經營業戶簽訂《守法經營責任狀》。新聞部門要及時播報關于取締城區內露天燒烤的《通告》,并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露天燒烤的危害性,全面系統地宣傳此次集中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方法步驟和目標要求,跟蹤報道整治進展情況。通過宣傳發動,引導業戶使用無煙爐具和入室經營,為取締露天燒烤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日-7月31日)
行政執法局(籌建組)、環保局、建管局、公安局要根據自身職責開展工作,7月15前,責令業戶自行取締;7月15日以后,由行政執法局(籌建組)牽頭,組織集中取締聯合執法行動;到7月末,徹底取締城區內露天燒烤。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市政府加強組織協調,強化職能部門和臺城鎮政府負責制,通力合作,高標準高效率完成迎檢任務。從現在開始至9月底止,各職能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對照《**省城市衛生檢查評比標準》查找薄弱環節,努力加強市容環境衛生的硬件建設和長效管理,促使市區市容市貌、環境衛生整體水平再上一個新臺階,確保我市順利通過城市衛生檢查評比。
二、工作任務和具體分工
(一)市容市貌和環境衛生管理
1、市市政局
⑴加強市政執法監察力度,對“六亂”現象嚴管重罰。加強對衛生黑點的監管,規范管理街邊特種行業攤檔,加強對市場周邊的管理,清拆有礙市容市貌的帳蓬、色布等亂搭亂建物,與交警、工商、環保、衛生等部門聯合整治占街經營行為。
⑵全面清理疏通大街小巷的“五防”裝置,對已損廢的進行修復。
⑶聯合臺城公安分局查處市區亂寫亂畫亂張貼行為,聯合電信局、移動通信**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對非法廣告的通訊電話采取“呼死它”等管治措施。
2、市公資辦
⑴全面檢修市區的垃圾中轉站、公廁、果皮箱、糞便處理場和垃圾處理場的各項配套設施,確保各項設施完整并正常運行。
⑵垃圾處理場要達到對垃圾全面填埋覆蓋的標準要求,整治場內的臟、亂、差現象,殺滅成蠅,確保處理場污水排放質量達標。
⑶統一色調,全面翻新垃圾手推車。
⑷加大力度,全面整治亂寫亂畫亂張貼行為。
⑸加強市區公園、大街、小區花壇花基的養護,實現綠化美化。
⑹完善五大市場的衛生設施和衛生管理,完善除“四害”設施。
3、市規劃局
查處市區大街小巷亂搭亂建亂堆放現象和各類違章廣告。全面清拆城郊結合部、城中村違章搭建的出租屋。聯合市政監察大隊全面整治因儲放廢品而造成的環境臟、亂、差現象。
4、市交警大隊
聯合交通局、規劃局、市政局,參照**市對機動車輛臨時停放管理經驗,對市區主要街道劃線標牌、劃定臨時停車區。加強對停放候客摩托車的管理,劃定候客區。加強對泥頭車、人力和機動三輪車在市區運行和停放的整治。
5、市公路局、地方公路管理站
負責市區10個出入口公路路段的雜草、污水和垃圾的清理,落實長效保潔制度。
6、市建設局
⑴全面修復翻新建筑工地圍墻。
⑵確保建筑工地落實“四害”防制措施,工地宿舍、廚房、廁所要符合衛生要求。
⑶聯合市市政局、市交警大隊落實對建筑余泥和泥頭車的監管制度。
7、臺城鎮政府
⑴聯合市市政局加強對鎮屬市場周邊、城中村、城郊結合部臟、亂、差的整治和市區禁養禽畜的管理工作,完善鎮屬市場的衛生設施硬件建設。
⑵把城中村的公廁改建成二類以上的衛生公廁。
8、市工商局
⑴配合和支持有關職能部門單位整治占街經營、無牌經營現象。
⑵指導和監督市場經營者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和完善衛生設施。
(二)環境保護及飲用水衛生
1、市環保局
⑴聯合市工商局、市市政局、臺城公安分局對市區噪音擾民的門店進行查處,對噪音超標的石材、鐵材等加工門店限期遷出居民區和主要街道。
⑵加強對飲食門店的“五防”裝置、隔油池裝置、排氣裝置等設施的檢查監督工作,確保“三廢”排放達標。
2、市自來水有限公司
聯合市環保局、市疾病控制中心落實水源水質的保護措施,按規定做好出廠水的檢測工作。
(三)公共場所衛生和食品衛生
1、市衛生局
⑴確保從業人員體檢率、“五病”調查率和門店衛生許可證發證率達100%。
⑵監督各類型門店、食堂落實衛生設施和“四害”防制設施。
⑶聯合市工商局全面查處市區、城中村、城郊結合部無證經營的食品加工廠(場)或門店。
2、市交通局
督促**汽車總站、塔山汽車站及其轄下的小巴站完善各項衛生設施,加強地面、公廁保潔,落實控煙制度。
(四)健康教育
1、市疾病控制中心
⑴落實健康教育的基層網絡機構及人員,督導各行各業開展多形式的健康教育。
⑵修復市區健康教育專欄。
2、市教育局
督導各大中小學校落實國家教委關于開展健康教育的規定。
3、市新聞中心、市廣播電視局
⑴開設健康教育專欄。
⑵刊播“九億農民健康教育行動”的信息。
⑶配合迎檢準備工作,加大輿論宣傳、監督作用。
(五)單位和居民區的衛生和除“四害”工作
1、市除四害服務站
⑴加強對市區外城鄉結合部“四害”孳生地的調查處理工作,全面開展室內外消殺行動,降低“四害”密度。
⑵配合市衛生監督所督導有關行業、場所落實“四害”防制設施。
⑶不斷擴大滅鼠有償承包服務面。
2、臺城鎮政府、市區各部門單位
⑴督導部門單位、門店、住戶每周一次以上翻缸倒瓶清理“四害”孳生地,清潔樓梯間;加強對“門前三包、門內達標”的檢查工作。
⑵落實單位食堂、廚房、倉庫等場所的“四害”防制設施。
⑶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市創建辦下達的清理衛生死角任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為確保迎檢事項的全面落實,市政府將根據需要,從有關部門單位抽調相關人員增強創建工作力量,并由市創建辦組織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各部門單位要積極配合,服從指揮,確保人員到位、行動到位。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開展“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要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落實科學的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宗旨,以塑造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環境為目標。通過有效整治,夯實城市建設基礎,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實現城市的凈化、美化和亮化,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加快城市化建設步伐,促進城市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的共同發展。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區域
這次“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在朝陽市城市建成區、城市出入口、城鄉結合部等范圍內進行。整治的重點是:
(一)整治城市中心區域:重點范圍是中山大街以東至大凌河人工湖以西和珠江路(向南延伸至珠江路小學、新四中一線)以北至大凌河(什家河套)以南的城市建成區。
(二)整治主要街路:重點是朝陽大街、友誼大街和新華路、文化路、珠江路、長江路、黃河路等7條主要街路。
(三)整治城市出入口:重點是北出口(朝北公路)、西出口(七道泉子)、南出口(西大營子)和疏港路、朝青線等五個城市出入口。
三、整治任務、目標和責任區分
根據確定的整治范圍、重點區域和城區環境的實際情況,本次整治行動重點圍繞9個方面的42項內容進行,具體任務目標和責任區分是:
(一)城區市容市貌綜合治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配合部門:市公用事業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產局、環保局、環衛局、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公安局、民政局、雙塔區、龍城區、開發區、朝陽縣
任務目標:
1、整治不規范廣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影響市容的刀匾(豎匾、橫匾);規范和拆除影響市容的樓頂廣告(牌匾);拆除主要街路兩側門窗以上至樓頂中間的牌匾和門窗以下兩側的不規范牌匾;清除主要街路兩側櫥窗、墻體上影響市容的亂貼、亂掛、亂寫、亂畫;拆除附屬于公用設施、綠地等處影響市容的戶外廣告牌匾。實現整治區域內廣告牌匾統一設計,統一規格,做到顏色、字體總體一致;達到一店一匾,一街一品,一樓一式,整齊美觀。
2、整治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合理設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位);禁止人行步道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不按劃定場(位)亂停亂放;取締各種流動售貨車、燒烤車等。實現整治區域內主要街路各種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有序,排列整齊,朝向一致、整齊美觀。
3、拆除有礙市容觀瞻的建筑物、構筑物。按計劃拆除整治區域內各種臨建、違建;拆除有礙市容觀瞻的有照房屋、實體圍墻(柵欄)和主要街路影響市容的報刊(電話)亭棚等;拆除朝陽大街、新華路兩側影響市容的外擴陽臺;按計劃分步拆除新華路、文化路、朝陽大街、友誼大街和主要出入口兩側居民住宅區內的各種倉棚。實現整治區域內無違章建筑和其它影響市容觀瞻的建筑物、構筑物、報刊(電話)亭棚等;主要街路沿街兩側住戶陽臺整齊、美觀;住宅小區達到凈化、綠化、美化。
4、清理整治店外加工經營行為。主要是清理整治區域內沿街兩側網點商品外擺和各種店外加工。實現整治區域內無店外經營、店外加工現象,做到進場、進店加工經營。
5、規范管理商飲服修攤點。合理設置商飲服修攤點位置;取締主要街路和城市出入口的各種商飲服修攤點。實現整治區域內各種修理攤點在規定的小街小巷內有序經營;早晚小吃攤點完全退出主次街路。
6、規范殯葬用品經營管理。取締整治區域內殯葬用品經營店鋪和加工點;制止亂撒冥鈔、冥紙、搭設靈棚和吹喪送葬。實現各種殯葬用品在規定的生產和經營地點生產經營。
7、認真清理門前“三亂”。主要是落實好門前三包責任制;及時清理治理門前的臟亂差現象。實現整治區域內門前三包簽狀率和年審率達到95%以上;沿街兩側門前無亂貼亂畫、亂堆亂放、亂潑亂倒等不良行為。
8、嚴格管理施工場地。規范建筑施工場地的圍檔設置;制止在施工場地建筑圍檔外亂堆亂放;制止出入施工場地的車輛拋散拖帶物料垃圾;嚴格控制不按規定時間施工和施工噪聲擾民。實現整治區域內建筑施工圍檔設置達到美化城區環境效果;施工圍檔外保持清潔,無各種建筑材料堆放和其它欺街占道行為;出入施工場地的各種車輛無污染。
9、規范管理露天市場。合理規劃和建設封閉市場;嚴格管理現存的露天市場,嚴禁占道經營;取締柳城路舊物市場,規范管理舊書(古玩)市場。實現整治區域內無工商無照商販和欺街占道,露天市場退路進場、進店經營。
10、嚴格查處各種私搭亂建行為。及時查處扒窗改門、陽臺外擴、雨搭落地等各種私搭亂建和違章亂建行為。實現整治區域內無私搭亂建、扒窗改門、陽臺外擴和雨搭落地等現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二)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公用事業局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任務目標:
1、整治主次街路城區環境。對主要道路兩側樹池、花壇繁雜帶進行普遍清理,重點清理枯枝敗葉和白色污染;修整綠籬、樹坑石及花壇邊石,有專人維護樹池、花壇和綠化帶;做到路面整潔、邊石根凈,花壇邊石整齊,花壇內無雜草、枯枝敗葉、白色污染和其它污染物。
2、整治泥土路和破損路面。加快泥土路改造步伐、對破損老化的道路進行全面維修、罩面和修復;對破損的人行步道及時修補和更換方磚,對的人行步道進行硬覆蓋;做到城市道路平整完好,邊石齊全。
3、整治公園、游園、廣場、綠地和街路綠化。對公園、游園、廣場和綠地的環境進行徹底清理;加強公園、游園、廣場、街頭綠地和路樹管護,做到雕塑完好潔凈、擺放整齊,公園、游園、廣場和綠地的圍欄和行動設施完好安全,無損壞且潔凈,綠色植物枝繁葉茂,花紅草綠,景色怡人。
4、搞好亮化工程。抓好6條街路路燈改造工作,提高被改造街路路燈檔次;保證亮燈率;搞好城市夜景建設,推行城市夜景燈飾的建設管理,提高霓虹閃爍,彩燈奪目城市夜景的整體水平。
5、抓好舊樓粉飾工程。完成珠江路、南大街、中山大街和竹林路等街路5萬平方米舊樓的粉飾任務。
6、規范嚴管廣告牌匾。規范嚴管附屬于城市道路、廣場、橋涵、園林綠地等城市基礎設施的廣告牌匾,做到樣式統一規范、廣告內容明晰,不破不亂,規范管理朝陽大街、新華路、文化路、友誼大街等主要街路的路燈廣告,嚴格控制在城市道路、廣場、橋涵、市政設施上亂設亂架和亂擺附著物。
(三)環境衛生治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公用事業局、市環境衛生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房產局、雙塔區、龍城區、朝陽縣
任務目標:
1、加強主次干道衛生保潔。重點對城區10條主干道、22條次干道和10條商業景觀路進行環境衛生綜合整治;做到橫到邊,縱到底。
2、加強城市環衛功能建設。完成主城區地上垃圾箱撤除60%以上;完成全封閉式地下垃圾轉運站建設指標10座以上。
3、提高環衛常規生產作業管理檔次。道路清掃、垃圾清運、公廁掏保、箱站管理等要做到管嚴,管住,管凈;不降標準,不應付差事,不留死角,不出現空檔,不出現反彈。
(四)房產(物業小區)管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房產局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雙塔區、龍城區、開發區
任務目標:
1、整治物業小區的環境衛生。消滅小區的環境衛生死角;清理公共部位亂堆亂放的雜物。
2、整治規范小區物業。出臺“朝陽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實施辦法”,強化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能;對現有的物業部門進行資質審查和清理整頓,對不符合條件的限期進行整改。
3、清理整頓物業棄管小區。拿出具體整改意見,逐步實現由街道、社區接管的管理模式。
4、改造舊住宅小區。研究制定舊住宅小區改造計劃,力爭在較短時間內完成舊住宅小區改造任務。
(五)環境保護管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環境保護局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任務目標:
1、嚴格控制城區煙塵污染,進一步解決黑煙擾民和影響城市形象問題。對城區工業鍋爐、窯爐及浴池鍋爐進行全面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落實處罰和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2、嚴格控制油煙污染,解決油煙擾民問題。對油煙排放擾民的業主,落實處罰和整改措施。
3、嚴格控制工業噪聲污染影響。對市區工業企業廠界噪聲進行監測檢查存在問題;對噪聲超標并擾民的工業企業,做勘驗筆錄,落實整改措施。
(六)工商(市場)管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雙塔區、龍城區、朝陽縣
任務目標:
1、治理出入口集貿市場。協調雙塔、龍城區和朝陽縣研究北出口的他拉皋市場、南出口的西大營子市場和朝陽縣的腰而營子市場、北方市場的整治方案,督促搞好規劃、動遷、施工等,實現上述市場規范化管理。
2、做好早市遷移和經營監管。及時將早市遷移到雙塔區步行街經營;加強早市經營秩序和商品質量的監管工作。
(七)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城鄉規劃建設委員會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任務目標:
1、規范圍檔設置。施工現場周圍連續設置鋼板圍檔,實行封閉式管理。對已損壞的圍檔進行修補、粉刷。
2、清理物料堆放。施工現場的各種建材、構件、料具等,要按照施工部平面布置圖設計好的位置,分類堆放,歸方碼垛,擺放整齊,分別設置名稱品種、規格等標志牌。
3、治理現場環境。施工現場道路暢通,排水良好無積水,建筑物上無懸掛、工完場地清,環境干凈無殘渣廢料和建筑生活垃圾。
4、清運建筑垃圾。工程完工后及時拆除圍檔,徹底清運建筑垃圾,拆除周圍違章建筑物和臨時建筑物。清運住宅小區和各出口積存的建筑垃圾,竣工驗收時要同時驗收建筑垃圾清運是否合格。
5、清潔現場衛生。施工現場要做到綠化、美化、凈化,環境衛生良好,設置廁所要符合衛生要求,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職工辦公設施和生活設施齊全,符合衛生要求。
(八)公安(交通)管理方面
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任務目標:
1、治理動態交通秩序。重點是治理機動車無牌無證、假牌假證、酒后駕駛、不按線行駛、違反規定載貨載人等違法行為;治理非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逆向行駛、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等違法行為;治理行人不在人行道內行走、違反交通信號、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離設施的等違法行為。
2、治理靜態交通秩序。重點治理機動車停車秩序(馬路邊石以下)不按位停放、不按規定停放和臨時停車的;
3、治理在市區內禁鳴喇叭的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行為。
通過以上治理達到:主干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4%以上;主干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0%以上;主干道行人遵章率達到75%以上;主干道違章停車率達到2輛/5公里以下;禁鳴區域或者路段鳴喇叭行為明顯減少。
(九)小街、小巷、居民區和城市出入口管理方面
責任單位:雙塔區、龍城區、開發區、朝陽縣
配合部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房產局、環境衛生管理局
任務目標:
1、治理小街小巷:搞好保潔,作到管到頭,清到位,橫到邊,豎到底,通透道路不留死角。
2、治理居民住宅區:全面清掃,及時清運,全天保潔,不留殘存,消滅死角。清除小廣告、小張貼。
3、治理樓房和樓道:清理亂堆亂放,清除小張貼、小廣告。
4、治理城中村和城鄉結合部:疏通道路,清理堆放,清除越冬垃圾,建立管理機制。
5、治理城市出入口:清理欺街占道,清理主要街路的亂堆亂放,清理沿路衛生,整治垃圾排放,整頓集貿市場。
6、治理建筑工地:整頓材料堆放,垃圾排放,防護欄設置,建筑噪音。
四、實施方法、步驟
這次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采取統一組織領導,集中協調指揮,部門分工落實,分段組織實施等方法進行,由市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實施領導,由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具體牽頭負責,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集中宣傳發動(4月1日至10日)。各部門根據整治任務和職責分工,在調查摸底和制定具體實施計劃的基礎上,通過各種形式,認真開展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宣傳發動工作,使這次整治行動的內容、重要意義等達到家喻戶曉,大力營造“愛我家鄉,潔我家園”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圍,為順利實施整治確定正確的輿論導向。
(二)集中整治實施(4月11日至6月30日)。各責任部門,根據各自的整治任務目標和具體實施方案,在領導小組的具體領導和整治行動辦公室的協調指導下,全面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按照先試點示范,后全面鋪開;先重要部位,后拓展區域;先攻克難點,后顧及一般的工作思路和方法,確保6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三)集中檢查驗收(7月1日至10日)。市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領導小組,依據整治任務、目標以及整治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對各責任部門完成整治任務情況進行逐項檢查驗收。按照著眼長遠,夯實基礎;一步到位,減少過度;全面覆蓋,不留死角;長期鞏固,防止反彈的整治目標和要求,堅決完成各項整治任務。
五、主要保障措施
(一)廣泛宣傳,全民參與。各級宣傳部門、新聞單位,要發揮好輿論導向和監督作用,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等宣傳媒體,通過開辟專欄、專題、熱線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城區環境整治百日行動的重要意義,組織開展百日整治行動大討論,積極報道整治行動的工作進程和取得的整治成果,表揚整治行動中的先進典型,批評曝光整治行動中認識不高、態度消極、不能認真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和個人。通過廣泛深入的宣傳發動,強化全體公民的城市意識和參與意識,調動全體市民的積極性,提高參與城市建設與管理的熱情度,為整治行動獻計出力,營造全社會共同參予城區環境綜合整治百日行動的良好氛圍。
(二)堅持標準,落實責任。各責任部門要根據各自的整治任務和目標,制定本部門切實可行的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將整治的各項任務、指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本部門、本單位(系統)的具體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做到領導到位,分工明確,職責清楚,細化量化。整治過程中,要堅持標準,做到不打折扣,不降標準,不缺內容。要克服畏難情緒和厭倦心理,增強信念,敢于攻堅,盯住目標,狠抓落實。要有不達目的不罷休的工作精神和勇氣,堅決、果敢、高標準完成各項整治任務。